上述三种观点,是站在不同的角度,来分析关东军炸张事件的发生。其中第一种观点更多地是强调张作霖抵制日本的侵略;第二种观点则强调张作霖与日本的合作;第三种观点则是强调日本内部存在两种侵华策略间的分歧。从表面上看观点是不同,但在本质上,还都是集中在张日之间的矛盾上。就是说,从20世纪20年代初起,由铁路问题引起的矛盾,处于愈来愈激化的状态。伴随日本东方会议侵华步骤的加快,这种矛盾就难以调解。这是张作霖被炸的根本原因。
二、张作霖皇姑屯被炸中方未能公开抗议的苦衷
皇姑屯炸车案发生当天,中日双方于8时就组成了联合调查组,对事件进行共同调查。调查后,日方单独编造了一份歪曲事实的报告,中方拒绝签字。
交涉署科长关庚泽的调查报告指出了以下四点事实:
其一是,事件发生前,日本宪兵队拒绝中方联合警戒满铁路桥,并拒绝我宪兵上桥检视,并声称“日方愿负完全责任”。
其二是,列车被炸的情形,该列车共20节,张作霖乘座的是第十节。而被炸部分恰巧是第九至第十二节,其中张作霖乘座的第十节,“车身几全毁坏”。这说明炸车“布置之周密,技术之精巧,断非无此种技能之人所能办”。
其三是,炸药安放位置及药量、药性,“此次爆弹轰落铁桥一架副桥两架,炸毁火车四辆,南北两侧石垛亦被轰坏,足证药性之猛,用药之多。”这“决非手腕之力所可抛掷,必系预先装置临时或系使用电流发火器点燃”。
其四是,依据日领事提议勘验了两名“犯人”,据日守备队提供从这两人身上,搜出“钢铁炸弹二枚,形似茄子,两端略尖,已见有锈”。日方把这两个携带两枚生了锈炸弹的吸毒者,说成是炸车的犯人,显而易见是栽赃。日本方面为什么煞费苦心地策划栽赃,明眼人是不用分析的。
述勘验报告,没有给出结论性意见,但事实却十分清楚,从中可推论出两点:其一,日方应负不可推卸的责任。其二,这是一个有组织、有计划、有技能的炸车行动,具备这样条件和能力者也只能是日本关东军。奉天交涉署依据以上四方面事实,以及由事实推论出的结论,草拟了措辞得当的抗议,但这份公开抗议却未能发出。奉天当局没有向日方提出公开抗议,是有不得以的苦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