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人李富华 记者 张路桥 摄(资料图)
■新闻纵深
市人大代表呼吁出台相关法规
今年1月,市人大代表、重庆锦扬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段茂兵提交的一份建议引起广泛关注。他呼吁国家尽快出台《慈善事业促进法》,规范慈善捐助行为,不让段霖夏、李富华的尴尬重演。
段茂兵建议,制定一部专门的社会募捐法律,重点明确募捐发起人的资格、条件,以及捐助人和受助人各自法律地位及权利义务;建立对募捐款物的交付、使用过程的监督机制,加强对社会募捐的行政监管和调剂机制等。
对段茂兵的建议,市慈善总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非常赞同。他表示,现在由慈善捐赠引起的法律纠纷逐渐增多,立法规范很有必要。
据了解,目前国家《慈善事业促进法》已经起草完毕。该法若能尽快出台,处理“资助人讨要捐款案”等类似案件将有法可依。
■新闻链接
“资助人讨要捐款案”回放
1.2003年7月,段霖夏随父亲到万州街头当“扁担”。当地媒体以《考上北大研究生、为挣学费当扁担》为题对此事进行了报道。
2.在万州做玻璃生意的开县人李富华看到报道后,先后给段霖夏汇去4万余元,鼓励其好好学习,将来回报社会。
3.2007年7月,李有事找段联系未果,辗转找到北大,得知其研究生学业竟只完成了(温柔干净的网名有哪些:1、盈手赠佳期2、夏树繁花3、零皮冰点4、薄荷微风的夏5、与日暮同辉6、情归何处7、声音好听8、起司奶香猫9、美人如玉)一门,且已退学在渝开公司。
4.2007年12月,李富华起诉段霖夏讨要捐款案在万州区法院开庭。
5.今年1月2日晚,段霖夏接受本报记者专访,自嘲自己现在已经成了“道德通缉犯”。
6.1月12日,当事双方在江苏电视台《人间》栏目见面,段向李富华致歉,李富华答应和解。但因为媒体“炒做”,双方和解希望破灭。
7.3月5日,李富华以当年的报道过度煽情、添加不实情节为由,将采写报道的记者告上法庭,索赔0.5元买报钱。万州区法院受理此案。
8.3月31日,段霖夏因贷款买房,拖欠房贷被农业银行渝中支行告上法庭。
本组稿件由记者 李双全 陈保发 实习生 王曦 采写
■短评
善行亟待立法规范
闹得沸沸扬扬的“全国首例资助人讨要捐款案”尘埃落定。从某种意义上说,此案能够以和解收场,这是一个再好不过的结果:对一个刚步入社会的青年,我们不能让他早早地折断翅膀,应给他一些宽容;对一个乐善好施的好心人,我们不能浇灭他对善行的热情。
案件当事人的纠纷化解了,由案件引发的问题我们却不能忽视和淡忘:民间捐赠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能发起?谁有资格发起募捐倡议?捐赠的款物该由谁来管理、谁来监督?……这些,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进行调整、规范和约束。对此,一些法律专家已发出呼吁:制定相关法规十分必要。
案件当事人恩怨化解了,但愿案件中的受助人能放下“包袱”,能在人生历程中感受到恩情的价值。但愿案件中的资助人也能永远有一颗慈善的心,让受过他资助和没受过他资助的人,都能感受到道德的光辉和善行的力量!杨圣泉
本新闻共3页,当前在
[上一页] [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