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守节《史记正义》这样解释《史记》的“野合”之说:“男八月生齿,八岁毁齿,二八十六阳道通,八八六十四阳道绝。女七月生齿,七岁毁齿,二七十四阴道通,七七四十九阴道绝。婚姻过此者皆为野合”。颜征在与叔梁纥结婚时,叔梁纥已在六十四岁以上,而颜征在还年轻,因为岁数不相当,所以叫“野合”。在古代,“野合”并非像现在这样被人嗤之以鼻,相反,它是一种吉祥、美好而神圣的象征。所以在墓砖、岩画、绘画、雕刻中常有“野合图”。野合之风沿袭甚久,《后汉书·鲜卑传》载:“此春季大会,洗乐水上,饮宴毕,然后婚配”。此处“婚配”即性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