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如何被起诉离婚)
家是每个人的精神港湾。但有时也会有裂缝。这个时候,会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也会有离婚。但离婚会涉及财产或子女等各种问题。因此,当一方不同意离婚时,另一方会选择上诉。很多人都知道上诉可以由法院解决。那么上诉离婚程序应该怎么走呢?江苏地飞律师事务所丁慧娟律师解析。
如何被起诉离婚?
从提起离婚诉讼到离婚判决生效有三个必要阶段。
1.起诉阶段
该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一)原告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证据;
(二)人民法院受理原告提交的审查文件和材料;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和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否则,退回原告的文件材料,并告知驳回理由。
2.防御阶段
(一)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起诉书副本发送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复;
(2)被告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被告十五日内不答辩的,人民法院将照常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被告人因本人意志以外的原因不能在十五日内答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决定。
3.审判阶段
这一阶段已经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明辨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步骤:
(一)法院调查;
(2)法庭辩论;
(三)法官主持调解;
(4)无效的调解和判决。
离婚诉讼终结,但对法院判决(调解)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判决(调解)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上诉,判决(调解)生效。如果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书)不服,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问题申请再审。
丁慧娟律师,普发:
离婚法律法规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婚姻登记处发现双方确有意愿并已妥善处理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应当出具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双方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关系真的已经破裂,调解不成,应该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不成的,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的条件
1.双方都有结婚证。
2.离婚诉讼必须由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提起,其他第三人不得作为诉讼当事人提起诉讼,例如子女或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丈夫或妻子提起离婚诉讼。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一方不能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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