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拘留是一种剥夺国民人身自由的强迫办法。是一种十分严格的刑事强迫办法,它的的特色在于不是仅仅限制国民人身自由,而是完整剥夺国民人身自由。
2、刑事拘留必需同时具备两个条件:第一,拘留的对象是正在实行犯法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人。第二,具有法定的紧迫情况之一。比如:正在准备犯法、实施犯法或者犯法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法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发明有犯法证据的:犯法后妄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捏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涌现这样一些情形,可以采用刑事拘留的强迫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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