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实用住房购房人已按市场价购置的超尺度面积部分及购置的从属用房(含杂物间、摩托车车位、小车车位、车库等),土地性质属行政划拨的,须补交土地出让金。
福建省龙岩经济实用房的申请条件
一、龙岩经济实用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家庭须满足的条件:
1、申请人必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在本市生涯居住满2年以上;龙岩经济实用房申请条件。2、申请家庭收入尺度:家庭年收入低于3万元;龙岩经济实用房申请条件。3、申请家庭住房艰苦尺度:无房或现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2平方米。
(二)不得申请购置的情况:
1、通过购置商品房取得本市城镇户籍的;2、申请之日前5年内购置或者销售商品房的;3、夫妻双方或任意一方已享受购置公有住房、经济实用住房、便宜房、安顿房以及加入集资建房等福利性住房的;4、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不满35周岁(离异满2年以上或丧偶除外)。
二、申请应提交的材质
1、按请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龙岩市经济实用住房申请表》;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3、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异的供给离婚协定书或法院判决书;4、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及实际居住地的住房情形证明;5、申请人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工资收入含根本工资、各类补助或其他收入,应由所在单位供给;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办理书面证明;未就业的,供给失业证或其他相干证明);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现在及曾经工作单位(在外县(区)、外地市的)所在地房改部门的房改证明。
龙岩经济实用房买卖政策
(一)2007年8月7日(不含7日)之前已签署购房合同购置的经济实用住房,土地收益等价款依照经济实用住房上市交易之日的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市场指点价与原购置经济实用住房价钱差价的50%收龋
(二)2007年8月7日(含7日)之后签署购房合同购置的经济实用住房,土地收益等价款依照经济实用住房上市交易之日的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市场指点价与原购置经济实用住房价钱差价的90%收龋
经济实用住房购房人已按市场价购置的超尺度面积部分及购置的从属用房(含杂物间、摩托车车位、小车车位、车库等),土地性质属行政划拨的,须补交土地出让金。
经济实用住房取得完整产权补交土地出让金与房改销售公房、集资建房雷同,按经济实用住房购房人申请取得完整产权的总成交价的1%缴交土地出让金。
龙岩经济实用房买卖政策第七条物价部门应该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联合各地段存量住房的一般交易价钱,制定经济实用住房上市交易各地段的交易指点价钱(土地性质以划拨方法取得的指点价,土地出让金在取得完整产权时由住户自行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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