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霆案案例分析
2023-04-03 21:58:48 来源:
金风故事网
2006年4月21日晚21时, 许霆来到广州天河区黄埔大道广州商业银行的ATM取款机取款。 许霆的卡里原本只有176. 97元, 他无意中输入1000元的指令竟取出, 后经查询, 银行卡账户里却只被扣了1元, 他意识到ATM取款机出现异常, 喜出望外如法炮制, 分别在21时57分至22时19分、 23时13分至19分、 次日零时26分至1时06分三个时段内, 持银行卡在该柜员机指令取款170次, 共计取款174000元。 24日下午, 许霆携款逃匿。案件背景:广州商业银行发现许霆账户交易异常后, 经多方联系许霆及其亲属退款未果, 于同月30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立案后将许霆列为犯罪嫌疑人网上追逃。2007年5月22日, 许霆在陕西宝鸡火车站被警方抓获。广州市中院审理后认为, 被告许霆以非法侵占为目的, 伙同同案人采用秘密手段, 盗窃金融机构, 数额特别巨大, 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遂判处无期徒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8年3月(996 007 886 715是什么意思?996、007、886其实是指工作模式,常见于互联网行业中,996指从早上到晚上9点,一周工作六天;007指0点到0点24小时,一周7天上班;886工作制是指从早上8点晚8,一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12小时;715,一周工作7天,每天工作15个小时。这种工作制度是不符合我国劳动法的,但是依然有很多公司在采用这种工作制。), 广州中院重审后认定许霆犯盗窃罪, 判处有期徒刑5年。案件背景:案件审判结果:2007年11月29日,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一审将 许霆案 定性为 盗窃金融机构, 数额特别巨大 ,判处许霆 无期徒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部个人财产。同年12月 , 许霆案 经媒体报道后引起舆论广泛关注和争议。 2008年1月14日, 广东省高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将该案发回重审。2008年3月31日, 广州市中级法院第二次公开开庭审理, 以盗窃罪判处许霆5年有期徒刑, 罚金人民币2万元,并退赔其从银行ATM机上取出的现金。社会反应 舆论监督与新闻媒体反响该案还有一个令人关注的焦点就是舆论监督、 新闻媒体与司法的关系问题。有人认为该案第二次处理结果仅是舆论和媒体干预的结果; 有人甚至还认为这是舆论和媒体不当干预司法独立的结果。案件的第二次处理, 是将事实说得更清、 道理说得更透后, 法官自愿选择的结果而不是舆论和媒体不当干预司法独立的结果。 有人甚至还认为舆论和媒体有时甚至可以成为防止他人不当干预司法独立的一个屏障, 因为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 公开透明, 有人想不当干预司法独立也就更难发生。一、 信用卡诈骗罪。刘明祥教授认为将许霆的行为定为信用卡诈骗罪更为合适, 并认为许霆取款的行为符合《刑法》 第 196条第一款第四项即恶意透支的规定。二、 不当得利。广州海际明律师事务所律师何富杰认为, 许霆有错, 但并非有罪。 许霆应该被认定为 不当得利 , 由银行追索其不当得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