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12万余字。
■黎强罪行
从“以暴经营”到“以黑护商”
在今天的一审判决中,曾头顶重庆市人大代表、巴南区工商联主席等光环的黎强被判定“涉黑”罪名成立,是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黑老大”。
幕后策划操纵多起上访事件:2000年以来,为达到非法营运获得合法手续、增加客运车辆座位数等目的,黎强多次指使、组织组织成员、车主及家属,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致多名民警受伤。黎强团伙频频上演集访闹剧,重庆市委市政府信访办来访二处原处长姜春艳为他们幕后指点、台前协调。法院审理认为,姜春艳不仅不对黎强等人教育引导,反而私下召集相关部门帮助黎强谋取营运指标,犯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其拘役5个月。
1996年7月,黎强注册成立他的第一家企业重庆渝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到2008年当选重庆市第三届人大代表时,他已掌控重庆主城区近20条客运线路、成为拥有20余家企业的亿万富翁。而今,黎强“涉黑”7宗罪揭开其迅速暴富不法手段。
“以暴经营”:
2000年9月30日,渝强公司的20辆“黑客车”部分被扣留,黎强决定将其强行取回,当日 23时,在黎强授意下,汪崇智等人驾驶一辆军用货车搭载数十名着军人服装的人员,何永红等组织鱼沙线20余名车主在手臂统一佩戴白色布条,并携带钢管、撬棍等,将被扣车辆取回。
“以黑护商”:黎强手下的客运线路随意涨价,引起乘车群众不满后,他们就花钱请社会无业人员维持线路秩序,维持高票价。为争抢客源、排挤竞争对手,黎强指使组织成员及社会闲杂人员对其他客运公司驾驶员实施随意殴打、拦截等行为10余次,致多人受伤。■黎强的罪与罚
7罪并罚,判20年罚520万
根据法院29日的判决,法院否定了检察机关对黎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逃税罪两项控罪。最终认定黎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00万元;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犯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520万元。
与此同时,该团伙涉案的4个被告单位中,经法院判决确定有罪的被告单位2个,重庆渝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被处罚金1200万元,强劲运输公司被处罚金1150万元,其余两个被告单位渝强实业(集团)出租汽车有限公司、黎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宣告无罪。
为什么判20年有期徒刑
审判长洪涛说,黎强所犯的7项罪名中,除行贿罪刑法规定最高刑期为无期徒刑外,其余指控罪名最(不是吧阿sir是什么梗?“不是吧阿sir”这句话在一些香港的影视剧中有着超高的出场率,让人耳熟能详,因此被很多人拿来玩梗,比如大家最熟悉的“不是吧阿sir,我只是抽烟又不犯法”,在不是吧阿sir,后面加一句自己想说的话,可以达到各种效果,主要表达自己不满的情绪。 )高刑期均为有期徒刑。被告人黎强所犯行贿罪不属情节特别严重,且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了行贿行为,依法应当减轻处罚。因此,黎强所触犯的多项罪均应在有期徒刑内予以判处。鉴于其所犯罪行较多,总和刑期已达30多年,因此数罪并罚后,判处了最高刑期20年。
■庭审特写
旁听席上哭成一片黎强平静面对判决
从法官宣读每一名被告人的刑期开始,旁听席上被告人的家属们哭成一遍。宣判结束后,即将被押出法庭的黎强则显得非常平静,当他回望旁听席上的亲人时,甚至微微笑了笑,看上去很轻松。
昨天早上9点半,黎强案宣判在重庆市五中院大法庭准时开庭。该案的4名公诉人和被告人的律师,都坐上了法庭,而黎强的辩护律师、我国知名刑法学者赵长青却没有出现在法庭。
穿着编号01到31的31名被告人依次被带上了法庭,他们都齐刷刷地朝旁听席上张望。看到亲人的被告人,则默默地点了点头。和庭审时的理短了头发、刮干净络腮胡子相比,黎强的头发长了不少,也没有那么整洁了。
开始宣读判决书,法官直接从法院审理查明的部分开始念,但由于文字太长,整个宣判用去了近2个小时。整个宣判过程中,被判了20年的黎强比较平静——— 如果该判决生效,根据我市规定的“黑老大不减刑”的政策,今年51岁的黎强,将要到71岁才能刑满释放。